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,根据省卫生健康委、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精神,我市卫健部门联合教育部门,迅速行动,对辖区内所有学校(托幼机构)的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
01
切实强化组织领导
各单位高度重视结核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,科学制定防控工作计划,成立了以校(园)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校长(园长)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,配备专(兼)职保健教师,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,制定和完善了学校传染病防控“一案九制”等工作制度。
02
从严落实防控措施
各学校能认真开展新生凭证入学入托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复课医学证明查验、定期消*等各项工作,相关记录齐全。对初中(寄宿制学校)一年级和高中一年级的入学新生进行PPD检查,对晨检过程中发现症状异常和因病缺课的学生,能按规范要求进行跟踪调查。绝大多数学校能够规范开展晨(午)检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,及时向家长反馈体检结果,并建立学生健康体检档案。
03
积极开展宣传教育
各单位还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,通过多种方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,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病意识和防病能力。
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学校尚未开展学生年度健康体检、学生晨检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,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,要求限期整改。
来源:盐城卫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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