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老年法执行贵在风尚传承
【社评】本报评论员王聃
据报道,新老年法实施一周多来,统计数据显示,近日子女到老人院探望爸妈的人数明显增多,增幅最大的养老院达30%。广州不少养老机构因子女纷纷到养老院探望父母,甚至造成停车位紧张。广州的何先生看到新老年法的报道,“不常回家看看”即是违法,“想起在老人院的老母亲,感到非常愧疚!”在时隔两月之后,一家人来到养老院看母亲。《半岛都市报》8日还报道,有淘宝店针对上班族推出了一项服务,称可“代看望老人”。
这些新闻折射出的现象说明了某种改变,即新老年法实施以来,的确收到了一定的初步效果,这显然与之前一些人的预判存在一定的差异。之前,无论是在新老年法的制定过程中,还是“常回家看看”条款刚出之际,都引发了某些层面的质疑。围观者担心“冰冷”的法律并不能起到规范道德的效果,但新老年法实施、特别是无锡根据新法进行首判引发广泛关注之后,现实对此给出了不一样的回答。
事实上,通过法律改善精神赡养的事例早已有之,本报7月4日《审判长详说新老年法第一案》中提到,在天津一桩赡养案中,法官回访发现,通过判决80岁的刘某和5个儿女的关系明显改观。
当然,对于专指老人权益和老年群体精神赡养的法律,在出台细则与威慑之外,新老年法首先起到了对“保护老人”意识和孝道的提醒的作用。关爱与赡养老人本是文明社会公序良俗的一部分,用法律的形式再来强调,正是为了确保其最大程度地被知晓,这也正是许多子女开始自觉回家探望父母的深层缘由。
新老年法已经正式实施,全国范围内也陆续出现了对此的判例,清晰的规定之下,更多的不孝子女可能被送上法庭,但显然未来要做的并不只是这些,还须让更多的为人儿女者在法律的警醒下,去做个主动孝顺的人。说到底,新老年法执行贵在敬老精神与风尚的传递,而万万不能成为一阵风,或仅仅是新闻中昙花一现的可喜现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