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“十三五”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》要求,至年底,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%以上。然而,从目前现状来看,大部分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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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高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,首先应提高病原学检测率。根据小编调查了解,造成当前结核病病原学检测率低下的主要原因,简单地讲在于:
(1)检测能力不足。自90年代初期起,结核病诊疗基本由疾控机构承担,基层医疗机构对结核病诊疗逐步弱化,检测设备投入减少,人员技术逐步生疏,尤其在新技术引进方面明显不足。结核病诊疗转型以后,其检测能力正处于逐步完善与提高阶段。
(2)医疗机构对结核病病原学检测认识不足。一方面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普遍缺乏传染病控制的整体观念,注重的是个体的诊断与治疗,相对较低的阳性检出率对其诊断不能带来明显帮助;另一方面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弱于疾控机构,痰涂片、痰培养等基本检测不能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,而分子生物学检测等新方法、新技术由于物价、医保的*策因素,以及设备、人员等问题尚没有引起他们的足够重视。
鉴于此,小编认为,要达到“十三五”规划的上述要求,关键在于两个方面:一是结核病诊疗机构的病原学检测意识;二是结核病诊疗机构的病原学检测能力。两者缺一不可。
小编建议
1、要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规范化管理,加大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力度,明确职责,更新观念。
2、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奖罚机制,激励和约束医务人员自觉履行相关流程。
3、规范实验室建设,为结核病检测提供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支持。
4、加大*策保障,让病原学检测成为医疗机构的自觉行为。重点在于:一是物价*策。将必要的结核病检测项目,尤其是新技术项目纳入物价收费范围,保障医疗机构必要的经济收益;二是医保*策。通过医疗保障减轻患者负担,提高患者依从性。有了这两个方面的*策保障,就能有效地激励医疗机构加大投入并自觉开展检测工作。当然对于人口少,病源不足的县市区,还必须给予一定的财*投入*策,从而弥补投入与产出的现实矛盾。
应该说,*策保障是提升和维持结核病病原学检测能力和检测率的关键措施,我们应为之努力,再努力!
附:湖南省出台文件,新增三项结核病检测被纳入医疗服务项目
9月27日,湖南省卫生计生委、湖南省发改委、湖南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核定我省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》(湘卫财务发〔〕7号),新增XPertMTB/RIF结核分枝杆菌及利福平耐药检测、荧光PCR熔解曲线法结核耐药分子检测、结核分枝杆菌抗原检测三个项目纳入医疗服务项目(项目编码分别为、、)。《通知》要求,以上三个项目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,试行两年,期满后再申请正式定价,由具有管价权限的价格部门正式核定收费标准。
文章来源:巧哥e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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